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富宁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南与越南河江省接壤,东部和北部分别与广西百色右江、西林、田林、那坡、靖西五县(区)毗邻,西与文山州的广南、麻栗坡两县相连,地处两国三省十县结合部,国道323线贯穿县境,是云南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地区的重要门户。富宁县地处云南省东南部,323国道和正在建设中的衡昆高速公路贯穿全境,是云南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地区的重要门户。全县辖15个乡(镇)、145个村(居)委会,总人口39.1万;国土面积5352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6%。这里曾是邓小平、张云逸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创立的右江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一类革命老区县。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土地肥沃、山川秀美、气候宜人,因盛产八角,被誉为“中国八角之乡”。富宁县辖6个镇、7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新华镇、归朝镇、剥隘镇、里达镇、田蓬镇、木央镇、板仑乡、谷拉乡、者桑乡、那能乡、洞波瑶族乡、阿用乡、花甲乡。